新顶级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委托"华夏名网"代理其在国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注册域名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用户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新顶级域名在线注册程序。

如果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特别是有关域名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或缴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等信息发生变更,用户应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按照华夏名网网站相关页面所提示的变更方式和流程予以变更。

 

    用户同意此在线服务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进一步同意,用户正式进入华夏名网新顶级域名在线注册程序即意味着用户已理解了相关的新顶级域名的注册规则并同意了本在线注册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和争议解决方案。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用户通过华夏名网提供的注册服务,向相关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提交新顶级域名的注册申请。

1-2新顶级域名注册的有关术语含义如下:

1-2-1 新顶级域名:在本在线条款里是指以“.biz”、“.info”为后缀的域名。下文中,“域名”一词既可以指新顶级域名,也可以指包含新顶级域名在内的一切域名,视上下文而定。

1-2-2 域名注册成功:指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被确认没有在先的相同域名注册或者没有违反域名注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用户支付的域名注册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域名申请资料,并由域名管理机构赋予用户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拥有权。域名注册是否成功的确认权在域名管理机构。

1-2-3  ICANN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www.icann.org)

 

第二条  用户的陈述与保证

2-1  用户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意按照华夏名网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支付款项,遵守用户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用户进一步承诺遵守域名注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的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新顶级域名的争议同样适用前述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

2-2  用户承诺接受本在线条款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华夏名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2-3  如果用户提交的新顶级域名预注册/注册申请,或者注册成功的新顶级域名在使用过程中涉及任何争议、纠纷、诉讼、仲裁等,用户应立即通知华夏名网,并且应使华夏名网(及其雇员、董事等)、不受任何损害。

2-4  用户承诺,应对其在注册和使用新顶级域名过程中,给华夏名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包括其董事、雇员等)带来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本条不因本服务条款的终止而终止。

 

第三条  费用支付

3-1 用户同意按照华夏名网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华夏名网缴纳相关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期都应适用续期时的收费标准。如用户未按照华夏名网支付要求支付款项,则视为用户放弃该新顶级域名,华夏名网有权取消该新顶级域名的注册申请。华夏名网在支付要求中对于款项的相关说明将被视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户按照华夏名网的支付要求支付款项的行为将被视为同意支付要求的相关条款。用户理解域名注册成功后,所缴纳的费用不可退回。

3-2 用户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用户信息,如需提交任何款项,用户必须使用与其提交注册申请时完全一致的用户名称并应在提交时注明该款项所对应的新顶级域名和用户的User_ID等以便华夏名网核对。若因用户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3-3 华夏名网收到用户款项以及收到用户申请注册的信息都不代表用户申请的新顶级域名已经或者能够在域名注册机构注册成功。

 

第四条  服务期限

 

4-1   华夏名网的注册服务期限为自域名注册成功后一年

4-2   下列情形,华夏名网的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4-2-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2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4-2-3用户违反本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注册机构的规定/政策等,华夏名网根据规定或有权机关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的。

4-2-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4-2-5用户将域名转移到非华夏名网域名服务器上的。

4-2-6用户未按时缴费的。

4-2-7用户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获得域名注册的或者采用非法手段获得域名注册的,华夏名网可以立即终止服务。

4-2-8域名注册/管理机构通知华夏名网终止服务的。

4-3       用户按照5-11的规定续费且域名管理机构接受用户续费的,华夏名网的服务期限延长至域名管理机构认可的域名有效期满之日。

 

第五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5-1       用户完全理解华夏名网将不对用户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审查,相关的审查将由域名注册机构进行;是否授予用户新顶级域名的所有权、何时授予域名所有权以及授予方式均由域名注册机构决定。

5-2       用户完全理解新顶级域名的注册申请与以往的域名注册申请不同,因此如华夏名网要求用户提交款项,华夏名网将在收到用户款项之后向域名注册机构提交新顶级域名的注册申请;未收到用户款项的,华夏名网将不为该用户提交新顶级域名的正式注册申请。

5-3       由于新顶级域名的特殊性,华夏名网将根据域名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要求用户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用户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客户未及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华夏名网有权删除用户的新顶级域名的注册申请并不退还用户已支付的款项。因用户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域名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而引起新顶级域名注册不成功、被注销、丢失、或被他人注册的情形,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华夏名网将不退还用户已支付的款项。

5-4       用户一旦申请新顶级域名注册即意味着用户承诺遵守华夏名网现行的对新顶级域名注册的规定和域名注册机构现行的和今后修改的域名(包括但不限于新顶级域名)注册和争议解决的政策、办法、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用户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5-5       用户保证其申请注册以及使用的新顶级域名没有侵犯华夏名网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如果因该申请注册的域名,或域名使用过程中侵犯了华夏名网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用户将承担一切责任。

5-6       用户承诺自行承担所申请注册的新顶级域名在向域名注册机构注册的全过程中,以及域名的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和风险。

5-7       用户充分认识到新顶级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申请时间以及注册管理机关的相关注册条件等等因素决定的,华夏名网仅代为办理新顶级域名申请的有关手续,华夏名网不对申请注册的新顶级域名能否注册成功提供任何担保。在未得到华夏名网确认在域名管理机构注册成功的通知之前,用户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新顶级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该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用户在得到华夏名网在域名注册机构注册成功的确认后应主动到华夏名网或相关域名管理机构的网站上域名查询数据库查询该新顶级域名的法律状态。

5-8       用户应按照华夏名网的要求向华夏名网提供证明材料并支付款项。如果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纳款项并提供规定的合格的新顶级域名申请注册证明材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申请注册的新顶级域名。用户在收到华夏名网发出的新顶级域名在域名注册机构注册成功的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足额交纳域名注册费用。因未及时足额交纳域名注册费而导致的新顶级域名丢失、被注销或被他人抢注的情况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用户已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已交纳的款项华夏名网将不予退还。

5-9       用户同意华夏名网没有义务审查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华夏名网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上述权属争议的,均与华夏名网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用户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用户与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用户保证使华夏名网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用户应弥补华夏名网遭受的所有损失。

5-10    用户应在必要时向华夏名网出具授权委托书,向域名注册机构/华夏名网提供有关信息并为华夏名网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5-11    用户充分认识到华夏名网的服务期限仅至域名注册成功后一年,如用户希望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拥有域名所有权及华夏名网的相关服务,用户应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至少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华夏名网续费并保证华夏名网在收到其书面通知之前收到用户按照华夏名网所公布的收费标准提交的续费款项;用户未按照上述进行的,华夏名网将视为用户不委托华夏名网续费并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停止服务。

 

第六条  华夏名网的权利和义务

6-1  华夏名网为用户办理新顶级域名的申请注册手续,代用户提交规定的文件及缴纳规定的费用。华夏名网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用户申请注册的新顶级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6-2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用户新顶级域名注册争议的,或者出现下列情形的,华夏名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2-1  用户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他人抢注;

6-2-2  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故障、宕机等原因造成用户申请注册的新顶级域名被他人抢注;

6-2-3  由于用户须填写的信息不详细其注册申请可能被域名注册机构驳回而造成用户申请注册的新顶级域名被他人抢注;

6-2-4  由于用户填写的信息不正确可能引起的域名权属纠纷和/或其他问题;

6-2-5       用户未严格按照华夏名网规定的期限递交新顶级域名注册证明材料或者相关费用的;

6-2-6      用户提交的新顶级域名注册材料被域名注册机构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导致的新顶级域名注册不成功或者成功后被注销;

6-2-7  因域名注册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新顶级域名的注册失败或延误;

6-2-8  其他华夏名网无法预测并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的用户申请的新顶级域名在域名注册机构注册不成功;

6-2-9  因域名注册机构政策变化、技术等原因而取消新顶级域名注册服务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6-2-10  因域名注册机构或其他人对用户提交的域名注册内容进行修改的。

6-3  华夏名网可以把用户信息录入可被公众查询的数据库和出版物中。

6-4  华夏名网提交用户的域名注册申请以当时在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6-5    华夏名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有权在用户域名存在争议时冻结该域名,并不以 任何形式保证域名争议的结果。

6-6    如果用户申请注册或者使用的域名出现下列情形时,华夏名网有权拒绝注册或者予以删除、注销:

6-6-1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

6-6-2用户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6-6-3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以及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

6-6-4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法院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决定、判决或裁决,应当注销的;

6-6-5用户注册和使用域名给华夏名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带来不利影响的。

用户同意,华夏名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有权根据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用户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情形。

6-7  用户超过5-11规定的期限向华夏名网提交书面续费通知或华夏名网在上述期限之后收到用户提交的款项的,华夏名网仍可按照用户的要求向注册管理机构提交,双方认可此种情况属于华夏名网为用户注册新域名,双方同意按照本条款对于新顶级域名注册的相关规定执行,华夏名网按照第七条承担责任。

6-8  用户(包括域名注册人及管理者)已意识到,域名到期当天,用户即不再是该域名的所有者并同时失去对域名的管理权,用户意识到域名到期当天,华夏名网即可以选择把这个域名无限制重定向到任何一个IP地址,这个IP地址可以是用来收费的一个停留页面或者是一个商业搜索引擎。

     用户接受并同意,华夏名网不会也不能核实这样的重定向是否侵犯包括用户在内的任何注册人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隐私权,商标权);用户接受并同意华夏名网不会也不能核实是否重定向所显示的内容不恰当,或违反任何国家和地区、省、联邦,州或当地的规则、规定或法律,或对用户、或第三方或他们的名声有损害;用户接受并同意华夏名网的责任仅限于在收到相关司法机关的裁定后及时中止对相关域名的重定向,华夏名网不对由重定向引起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服务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在有效服务期限内,如果用户将域名转移到除华夏名网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华夏名网的服务义务即告终止。

7-2  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7-3  如果用户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华夏名网将收取的该域名的相应费用退还用户,华夏名网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4  用户充分理解因华夏名网的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而造成的延误或者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均不应由华夏名网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华夏名网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8-3  若发生任何第三人在华夏名网注册的域名与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用户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华夏名网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8-5  若发生用户所注册的域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他人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华夏名网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8-6  用户理解并同意若因华夏名网重大过错导致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丢失、被注销的,华夏名网的责任上限为该用户当年向华夏名网交纳的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而且,华夏名网不应对用户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华夏名网也不承担由于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事项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损失和责任:(1)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或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责任;(3)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帐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4)由于用户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5)由于适用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9-3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中断等非华夏名网原因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华夏名网承担。

 

第十条  附则

10-1 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10-3 华夏名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华夏名网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华夏名网的有关通知只需在华夏名网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0-5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10-6 华夏名网在相关页面上对于新顶级域名的注册规则的说明以及对用户支付款项的要求和说明是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华夏名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0-8 在有效服务期内,因华夏名网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华夏名网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华夏名网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新顶级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新顶级域名在线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